各分公司、各评价及标准化考评人员:
吉林省安委会于10月28日下发了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<吉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通知》,请各公司相关专业部室专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、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于11月2日汇总,报公司综合管理部,然后提交公司班子会议讨论,反馈至省安委会办公室。
公司综合管理部
2015.10.30